近年來,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專項行動和專項監督檢查,加大醫療監督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取得了明顯成效,醫療服務市場秩序持續好轉。但是,一些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執業意識不強,違法違規執業行為依然存在,近期媒體相繼曝光了多起醫療服務領域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案件,影響惡劣,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行業監管,整頓和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定于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在全國開展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專項監督檢查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認真落實整改(2016年8-10月)。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照法律法規要求,全面開展依法執業自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認真整改,并將自查和整改情況以及依法執業承諾書(各省統一制訂模板)報送屬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中醫醫療機構由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下同)。
(二)重點抽查,依法嚴肅查處(2016年11月-2017年7月)。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自查情況,針對不同類型醫療機構,突出重點進行抽查,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
1.二級、三級醫院(含婦幼保健機構,下同)。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違規開展禁止臨床應用的醫療技術、未經備案開展限制臨床應用的醫療技術以及是否開展明確按臨床研究管理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
2.一級醫院(含未定級)、門診部和診所。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出具虛假醫學文書、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按公示標準收費、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等違法違規行為,是否違規開展醫療美容、母嬰保健、計劃生育等技術和泌尿、皮膚性病等診療活動。